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和优质资源共享,做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培育工作,学校开展了校级实验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如下三个实验中心为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予以公示:
序号 |
部门 |
实验教学示范名称 |
1 |
康护工程系 |
大健康教育实训教学中心 |
2 |
建筑管理工程系 |
土木建筑工程实验中心 |
3 |
机电工程系 |
齐工程现代技术制造中心 |
公示时间为9月20日-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反映。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和反馈意见。
电话:6053908 联系人:康琦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教务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