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培养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的育人作用,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安排,切实提升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率与开放质量,结合教学实际,现将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原则
原则上,学校所有实验室及实训场所均应在完成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开放覆盖范围,积极承担科研创新、社会服务与微专业培训推广等任务,坚持教学优先、资源共享、规范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构建课内与课外结合、教学与科研协同、校内与校外联动的开放运行体系,全面提升实践育人质量、科研支撑能力与社会服务水平,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其中,教学计划内开放优先保障人才培养核心需求,教学计划外开放聚焦资源高效利用与创新能力培养,统筹推进两类开放形式有序开展。
二、开放形式
各实验室及实训场所应综合考虑课程安排和指导教师的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申请、预约等方式进行开放,开放时段应灵活设置,为学生提供更高效、更具针对性的开放服务。
三、开放内容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实验室条件及学生实际需求,开放形式分为教学计划内实验(训)和教学计划外实验(训),具体内容如下:
教学计划内实验(训):主要包括针对理论课配套实验、课程设计、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所开设的补充性实验项目,以及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开设的实验(训)项目,此类实验要建立新增实验项目与课程教学的同步衔接机制,确保教学连贯性,助力学生实现理论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化。
教学计划外实验(训):主要包括教师依托教科研项目开设的实验(训)项目,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竞赛专项训练项目、校企合作社会服务型实验(训)项目。鼓励新增跨学科融合型、前沿技术探索型实验项目,引导师生开展跨部门、跨专业、跨年级深度探索,进一步提升实验室资源利用效益与开放价值。
四、组织与实施
(一)确定开放实验(训)项目计划
各学院要制定本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初步计划,在保证演示性、基础性项目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项目占比,原则上此类项目占开放实验项目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占比不少于上一学期,大力鼓励开设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及跨专业联合实验项目。
在初步计划的基础上,依据教学整体情况调整后确定本学期开放的教学计划内和教学计划外实验(训)项目,填报《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计划表》(附件1),并于2026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稿与电子版一同报送教务处。
(二)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录入
2026年3月20日前,在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计划内全部确定开设实验(训)项目的信息录入,在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计划外全部确定开设实验(训)项目的信息录入,录入时须保证项目名称、类型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学期中因计划调整的实验(训)项目须在项目实施前7天完成系统信息录入。
(三)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
1.对于教学计划内实验以及教师依托教科研项目开设的实验(训)项目,指导教师须备齐实验指导书、任务书,强化过程指导与反馈,指导学生完成规范的实验报告,学生不得自主开展此类实验(训)项目。
2.对于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专项训练开设的实验(训)项目,指导教师须提供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备案表。学生自主开展此类实验(训)项目时,各学院应配备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针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须制定预案并提出防范措施。
3.对于依托校企合作开展的社会服务型实验(训)项目,各学院须提供详细的合作方案或计划,明确校企双方职责与协同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进,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
(四)开放实验数据统计
各学院在2026年6月30日前,对本部门系统中实际开放数据进行统计与核对,形成《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统计表》(附件2),将纸质稿与电子版一同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依据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中导出数据确认各学院实验室开放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实验室开放是实验(训)教学形式的延伸和必要补充,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创新工作方法,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强化共建共享理念,鼓励教师结合科研课题、学科竞赛等,跨部门、跨专业、跨年级吸收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开放性实验和科研活动,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与使用效益。
(二)各学院要持续推进实验室迭代升级,紧密结合专业发展规划补齐短板,更新老旧设备。强化教学服务功能,加强实验室与专业之间的联动,优化实验项目与教学内容的匹配度。推动教师科研创新与教学能力融合发展,动态优化实验项目结构,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持续深化实验教学内涵建设。
(三)各学院应组织进行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在实验室开放管理系统项目申报中写明具体情况。严格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对参加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师生必须进行严格的准入考核,达到实验室安全准入要求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全程筑牢安全防线。
(四)各学院要聚焦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职业素养的全方位培养,建立实验室开放成果质量评价体系。实验室开放项目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及时督促学生打扫卫生、清理实验现场,并按时提交实验作品(实物、软件等)、实验报告、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所有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材料须在学院规范归档,以备查验与成果转化。
(五)各学院要建立实验室开放成果常态化梳理机制,系统总结开放过程中的典型经验、特色模式与标志性成果(含学生竞赛获奖、专利授权、论文发表、技术成果转化、教学改革立项等),每学期期末形成实验室开放成果台账,总结路径与方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验室开放工作提质增效、长效发展。
附件:1.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计划表
2.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统计表